9月3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机制,提升行业现代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淄博市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和淄博市委、市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思路和要求,在总结历年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淄博市道路运输市场新动态、新变化,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的通知》,于今年3月至7月,对全市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行业备案的21家道路旅客运输企业、3家汽车客运站、111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1390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16家公交客运企业、65家出租汽车企业、219家一二级机动车维修企业、65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从经营管理、运输安全、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现场打分及考核评定。

据悉,考核工作由淄博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单位具体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对应AAA级、AA级、A级、B级)4个等级。通过道路运输企业自查、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初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抽查复核的工作程序,评定“AAA级”260家、“AA级”1076家、“A级”467家,“B级”87家,考核结果已向社会公示。

今后,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交通运输行业近年发展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继续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管理,抓好考核结果运用,强化发改、行政许可等部门协同联动,探索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高效协作模式,形成诚信企业褒奖赞誉、失信企业惩戒约束的综合管理机制;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对考核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经营、服务质量差、安全意识不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督导企业形成隐患问题清单,逐一落实整改,切实做好考核“后半篇文章”,实现以考促改、以考促建,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深化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的综合评价体系,对未来道路运输行业可能出现的新形势、新变化做好准备,强化诚信文化的构建,持续推动淄博市道路运输行业全面、协调、绿色发展,为更好推进“五个淄博”建设,实现“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贡献诚信交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