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州市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不断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一是全量归集信用信息。全面归集行政部门、公共事业等组织在日常管理中生成的涉企公共信用信息,实现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下7类涉企特定信用信息、5类行政管理涉企信息、63类重点行业领域等有效信用信息常态化归集,形成广泛覆盖深度融合的信用信息大数据资源,为全面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

二是实施差异化信用监管。建立行业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47个领域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统筹应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等多维度评价结果,按照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目前,已覆盖近2.5万家企业,对评价结果为“差”级别的企业增加监督检查1100余次,指导其逐步提高企业信用等级。

三是建立信用修复常态机制。制定青州市信用修复流程指南,实行信用修复材料预审机制,进一步提升企业信用修复质量。将信用修复工作前移,全面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机制,第一时间提醒行政处罚相对人进行信用修复,发放信用修复告知书2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