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自然资源领域经营主体诚信自律,增强信用合规意识,引导经营主体建立信用合规制度,防范信用违规风险,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荣成市自然资源局以推进信用合规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自然资源领域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内控机制,推进信用合规体系建设,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为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抓手和力量,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注入“信”的力量。

一是注重信用合规制度保障。在深入了解经营主体诉求、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出台《荣成市自然资源局推进信用合规建设工作方案》和《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制订了失信信息的识别方法和信用修复的路径,因地制宜绘制信用合规建设“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合规风险“是什么”、信用合规体系“怎么建”、风险“怎么防”,特别是从经营主体视角出发,全面系统搭建信用合规建设整体框架,为经营主体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的信用合规管理体系提供具体指引。同时,结合社会热点、群众关切和监管实际,配套出台了《市场监管领域常见违法行为合规容错清单》,细化了21项包容措施及适用条件,让执法既有法度又有温度。

二是深化信用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自然资源领域柔性监管方式,以行政指导和服务为重点,通过法规宣传、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积极引导和督促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建立轻微或一般违法失信积累关注机制。对经营主体在短期内反复出现的多次违法失信行为,及时提醒约谈;经提醒仍无改观的,移入重点关注经营主体名单,向有关部门发出监管风险预警。建立集体会商制度。自然资源局每季度牵头邀请法律专家、经营主体代表参与,定期研究磋商信用监管政策,及时制定个性化信用监管方案,为其发展提供充足的空间。利用《清单》加强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进精准化、差异化监管,开展靶向精准监管执法、指导经营主体合规建设,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构建起“预防为主、轻微免罚、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监管模式。

三是积极推进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按照自然资源领域信用合规建设总体要求,充分考虑经营主体的经营状况、信用风险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加快培育经营主体“首席信用官”,提升经营主体自身信用合规建设“造血能力”。同时,制订了《经营主体专属信用合规评价管理细则》,确保评价结果符合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实际,探索建立“指导—评价—完善”的信用合规建设闭环管理机制。截至目前,已发放信用风险通知书12份,信用修复告知书30余份,对150多家经营主体及时进行预警提醒。

四是抓好信用合规宣传发动。针对自然资源领域一些经营主体的轻微违法,很大部分可能是因为不知法、不懂法的状况,荣成市自然资源局联合荣成市信用服务联合会发挥第三方社会服务组织的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通过信用宣传、实地走访、线上指导、指导培训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信用合规建设宣传指导。通过教育、普法、风险提醒等更为柔和的处置方式,让服务更好地融入监管执法中,增强经营主体遵规守约意识,有效地实现了信用赋能作用。今年3月开展的“荣成市信用宣传月”活动,荣成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经营主体集体签订《自然资源领域信用合规建设信用承诺书》,营造了自然资源领域经营主体踊跃参与信用合规建设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