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印发《关于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旨在切实解决经营主体无违法违规证明开具难、开具多等问题。

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可以用三个一来概括,即“一键”申请、“一纸”代替、“一秒”出具,实现无违法违规证明“网上办、随时办、实时办、免费办”。这项信用领域数字化改革实现了多赢,一是有利于惠企便民,切实解决企业在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大大减轻企业开具证明的负担,减少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有利于从全省层面统一无违法违规证明的标准,减少权力寻租或个别部门证明开具过程中条件程序不规范问题。三是有利于减少部门出具各种证明的负担,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深化我省“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打造山东“无证明之省”建设的升级版。

在适用主体上,适用于在山东省区域内注册的公司、非公司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经营主体,用以证明自身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相关领域违法违规记录情况。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在获取方式上,按照“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的原则,采取线上、线下两种信用报告服务,供经营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主体可登录“信用中国(山东)”网站、“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后,下载电子版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也可通过部署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的信用查询机实现线下查询、打印公共信用报告。目前“信用中国(山东)”网站报告下载程序已经上线试运行,12月1日起,将在“爱山东”和查询机等多端口正式运行。